1我哥结婚了新郎不是我(第2/5 页)
三个哈欠才从刚醒的懵态中清醒。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挪动位置,在沈暮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子侧身靠上去,划拉着手机撒娇:“暮暮,我想吃红烧肉。”
沈朝的头发漂染过太多次,发质都变得毛躁了,乍一看像团金色蒲公英,沈暮用手梳理他散落在自己腿弯的金色发丝,提条件:“那你先起床。”
那就是答应了,沈朝得寸进尺:“我还想喝上次你做的蜜桃莫吉托。”
沈暮把沈朝的头发编成一条麻花辫,用粉色的橡皮圈盘在后脑,从鼻腔里哼了声。
沈朝坐起来给沈暮一个超大的拥抱,在沈暮脸上“吧唧”一口。留下一句“暮暮你最好了”,趿拉着人字拖游魂似的飘进厕所。
打沈暮出生沈朝就喜欢亲沈暮,长大后也没变,不变的还有沈暮永远都不能习惯沈朝这种表达情感的方式。沈暮捂着被亲的地方呆坐了一会,起身踏进厨房。除了沈朝想吃的,沈暮还打算多做一碗醒酒汤。趁着把红烧肉放进锅里炖的空当,沈暮探头看了下客厅,沈朝盘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,紧接着好像是输了,皱着脸骂了一通队友后飞速变脸,笑得甜蜜捧起手机接电话。
想都不用想,肯定是易向晚,他的男朋友、未婚夫。
沈暮心里吃味,决定眼不见为净,转头闷进厨房。
他没见过易向晚,只看过沈朝与易向晚的合照,照片里沈朝搂着易向晚的脖子,两人脸挨在一起,看起来好不亲密。不得不承认确实长得好看,清冷那挂的,比很多女明星都要好看。
富二代、着名珠宝设计师、贼有钱、温柔懂浪漫,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头衔都是他哥给沈暮描述的。
在沈朝心里,易向晚哪哪都好。换做正常兄弟都要为哥哥感到高兴的吧?但沈暮不,反而企盼着他们快点感情破裂,老死不相往来才好。
因为沈暮喜欢沈朝。
想和沈朝上床的喜欢。
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,沈暮也记不清了。
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,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,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,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。那边在做爱,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,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。
然后半褪下裤子,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。还不敢留下痕迹,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。
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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